2019异地公积金可在天津购房 首付比不低于60%
近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了津公积金委〔2018〕8号文件——《关于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本市购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支付不低于购房全部价款60%的首付款,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
2019-03-06
2019天津异地公积金买房新政:外地缴纳公积金也可买房
在2019年3月4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本市购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也可在天津购房。本《通知》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热门文章
热门标签